公司涉密人員怎樣離職?涉密人員離職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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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公司存在很多商業機密洩密,並且通常會以電子文件的方式儲存在員工、高管的電腦上,這雖然方便了工作,但也存在機密文件洩密的風險,尤其是當員工離職時,會通過各種手段複製公司重要機密資訊,從而給企業帶來巨大損失。那麼公司涉密人員怎樣離職?

網友諮詢:

涉密人員想辭職,怎麼辦?

公司涉密人員怎樣離職?涉密人員離職有哪些要求?

上海段和段(成都)律師事務所郭明莉律師解答:

涉密人員離崗、離職對知悉的國家祕密仍然負有保密義務,應當遵守以下保密要求:

( 1)清退個人持有和使用的國家祕密載體及涉密資訊裝置,並辦理移交手續;

( 2)簽訂離崗保密承諾書,作出繼續履行保密義務,不洩露所知悉國家祕密的承諾;

( 3)遵守脫密期管理規定,包括脫密期內未經審查批准,不得擅自出境,不得到境外駐華機構、組織或者外資企業工作,不得為境外組織、人員或者外資企業提供勞務、諮詢或者服務等。

郭明莉律師補充:

1、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3、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如果離職人員未遵守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或競業限制,將被追究責任和賠償: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郭明莉律師總結:

涉密人員離崗、離職應當及時清退個人持有和使用的涉密載體及涉密資訊裝置,簽訂保密承諾書,嚴格脫密期管理等。

重慶大學法學碩士,中共黨員,法學理論功底紮實,辦理過大量勞動,合同,婚姻家庭,經濟,智慧財產權,房產以及建築工程,侵權責任等糾紛,擔任多家企業法律顧問,有著豐富的公司服務和辦理各種型別案件。
公司涉密人員怎樣離職?涉密人員離職有哪些要求?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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