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上,永遠不要強行給別人“點燈”,費力不討好的事情少做

來源:酷知科普網 2.05W

簡要回答

“好為人師”每個人多少都有一點點,只是有些人表現的特別明顯,有些人則懂得剋制自己的表達欲。職場是成年人的世界,每個人都早已形成了自己的認知架構,或許你的道理沒錯,但不代表別人的行為就有問題。總有些人以“過來人”自居,對別人的生活指手畫腳。或許因為你的地位、職位、資歷……別人看上去很受用,但真正從心裡認可的卻極少。有句話說得好:“不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那些強行給別人“點燈”的人,往往費力不討好,甚至可能是自取其辱。正如周國平所說:“好為人師者意在求榮,但因缺乏實質,結果往往發展為取辱。”

可以“指點”,別“指指點點”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擅長領域,也有自己不足的地方,需要別人的“指點”,也有可能去“指點”別人,這些行為點到為止即可。
把握好這個“度”可以加深彼此的感情,可如果控制不住表達欲,很容易由“指點”變成“指指點點”。
這就像老師可以教學生如何解題,但不會替學生做題,如果老師一直在旁邊,寫一個字說一句話。開始心存感激,後面的行為就會讓人生厭。
有些人總自以為是的認為高人一等,總想對別人的生活“指指點點”,似乎只有這樣才能得到心裡的滿足。
可以簡單的理解,“指點”是一種價值的輸出,而“指指點點”就變成了自我的心理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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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正位置,別超越邊界
人們總是對能看得見的東西有邊界感,往往忽略那些看不見的邊界。比如,手機、外套、包……這些東西很容易分辨出是誰的。可時間、權力、精力……這些看不見的東西,總是會被忽略。
別人幫助你的時候,是佔用了別人的時間,與此同時,你的權利很可能就被剝奪,同樣你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成本,才能扭轉被剝奪的東西。
舉一個簡單點的例子:同事幫助你做他職責以外的事情,本身是在佔用他的時間與精力,可如果本該你做出選擇時,同事替你做了他以為對的選擇,那麼你的權利就已經被剝奪。事情如果向好發展,那麼皆大歡喜,可如果事情失敗了,最終“背鍋”的必然是你。
這就是一種超越邊界,對於你來講,佔用別人的時間、精力,對於同事來講,剝奪了你的權利,這些都是容易被忽略的邊界。
正確的做法是,時間、精力、權力(權利),這些看不見的東西,更要引起重視,別做費力不討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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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標準,不一定適應所有人
每個人都有自己一套生存法則,也有自己做人、做事的標準,不要拿自己的標準去衡量別人,更不要以自己標準去要求別人,畢竟每個人認知架構存在差異。
你覺得工作之後依然保持學習的習慣是積極進步的做法,但不代表所有人都願意這樣做,或許人家覺得人際交往效果更好呢?就如內向型與外向型本身就存在差異。
你認為對的事情,對別人來講不一定就是對的,就畫素食主義者吃肉就是痛苦,而給吃肉的人整天吃素就是一種折磨,沒有對錯只有適合與否。
有些人覺得工作就是為了賺錢,有些人覺得工作是為了實現個人價值,大家想法都沒錯,只是每個人生存的環境不同,客觀環境存在差異,所以想法自然也不同。
你的想法沒錯,也不一定適應所有人,就像別人的想法有道理,但不一定適合你一樣。尊重別人的選擇,是一種修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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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感受,而不是強調內容
人與人交談,很少能記住內容,但那種感覺會讓人記住很久。
曾經有一個富豪,回老家的時候,專門穿的很破爛,開一個破車,老婆不解問道:“人家都是衣錦還鄉,你現在這麼成功了,為什麼回老家,還裝成混得不如意的樣子?”
富豪說:“那樣的話,跟老哥們兒之間就產生距離,有些時候跟大家保持差不多的水平,才更容易親近。再說了,真正的老哥們兒,可能會因為你混得好產生距離,但絕對不會因為你混得差就疏遠你。”
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很多事情可能都記不清了,卻可以記住大家在一起的感覺。能夠尊重對方的感受,而不是強調所謂內容,不僅是修養,更是智慧。
可惜許多人往往會在具體的內容上糾結、爭論,試圖讓對方認可自己的想法,卻忽略了對方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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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其強行“點燈”,不如選擇支援
人們總是打著“為你好”的旗號對別人的生活“指指點點”,或許真的是出於好意,但真正的“為你好”是支援,而不是強行灌輸所謂自己的道理。
家庭是講愛的地方,職場是講利的地方。家庭用愛支撐,職場用利支撐。沒有“愛”只有“理”的家庭註定不和睦,沒有“利”只講“理”註定也不會和諧。
職場上“利”到位了,“理”自然就通了,如果沒有“利”,“理”會顯得蒼白無力,與其在無“利”的事情講“理”,不如選擇支援對方來得更實在。
作為職場人不要幼稚的以為,“有理走遍天下”,在沒有“利”的前提下,不要強行讓別人接受“為你好”的想法,哪怕是真的出於好意,也要懂得點到為止,別指望別人一定要接受你的想法。
個人以為選擇支援,要比強行“點燈”來得更加實在,更讓人容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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