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誤差如何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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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試驗中,由於各種主觀和客觀的原因,任何測量資料不可避免地都包含一定程度的誤差。只有瞭解了試驗誤差的範圍,才有可能正確估價試驗所得的結果。根據誤差產生的原因和性質,可以將誤差分為系統誤差、隨機誤差和過失誤差三類。
一、系統誤差
(01)方法誤差。這種誤差是由於所採用的測量方法或資料處理方法不完善所造成的。如採用簡化的測量方法或近似計算方法,忽略了某些因素對測量結果的影響,以致產生誤差。
(02)工具誤差。由於測量儀器或工具本身的不完善(結構不合理,零件磨損等缺陷)所造成的誤差,如儀表刻度不均勻,百分表的無效行程等。
(03)環境誤差。測量過程中,由於環境條件的變化所造成的誤差。如測量過程中的溫度、溼度變化。
(04)操作誤差。由於測量過程中試驗人員的操作不當所造成的誤差,如儀器安裝不當、儀器未校準或儀器調整不當等。
(05)主觀誤差。又稱個人誤差,是測量人員本身的一些主觀因素造成的,如測量人員的特有習慣、習慣性的讀數偏高或偏低。
二、隨機誤差
(01)測量儀器原因。因儀器的微小變化所產生的誤差,如電源電壓的波動。
(02)測量方法原因。如操作人員操作上的微小差別等。
(03)環境條件原因。如環境溫度、溼度和氣壓的微小波動,磁場干擾等。
三、過失誤差
(01)過失誤差是由於試驗人員粗心大意,不按操作規程辦事等原因造成的誤差,如讀錯儀表刻度(位數、正負號)、記錄和計算錯誤等。
特別提示
參考《建築結構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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