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儘量不要打官司?

來源:酷知科普網 1W

因為打官司成本很高,請個律師,最少幾千塊,還有有案件受理費、申請費等一系列費用。而且時間成本也很高,老百姓拖延不起。此外,受中國傳統觀念的影響,很多人“不敢打官司”,沒有利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意識。

為什麼儘量不要打官司?

為什麼儘量不要打官司?

一是不敢打官司,因為中國傳統觀念的影響,老百姓對於“對簿公堂”持一種敬而遠之的心態。比如離婚案件,雙方都覺得是一種很丟面子的事情,生怕進法院被人知道。

為什麼儘量不要打官司? 第2張

二是不願打官司,這也有司法制度的因素,比如有些程式必須經過一定期限,“有的對方當事人提出申訴也要十幾天的時間。”時間上老百姓拖延不起,此外當事人要承擔包括心理壓力在內的一系列成本。另外,由於少量貪贓枉法的法官的存在,本來很有勝訴理由的案件敗訴,也讓人心灰意冷。此外,有些案件即使勝訴,也不能得到及時執行。

為什麼儘量不要打官司? 第3張

三是不想打官司,因為目前中國民眾的法律意識還不太高,沒有利用法律保護自己的觀念,因此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無心收集一些證據,在沒有充分把握能夠勝訴的情況下,很多受侵害者也只能選擇默默承受。

第四、成本問題:首先請個律師,最少幾千塊,律師還不包贏。另外不同案件其實花費也是不同的,一般來說民事訴訟,需要收費的有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誤工補貼。更何況案件一般也不會一審就可以完美解決,還有二審、再審……一系列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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