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和劃分依據

來源:酷知科普網 3.28W

傷殘等級,依據國家標準(GB/T16180—1996)《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一般傷殘的等級傷殘分為一級到十級傷殘。

操作方法

(01)一級傷殘劃分依據: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b. 意識消失;c.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d. 完全喪失。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和劃分依據

(02)二級傷殘劃分依據:a.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床上或椅上的活動;c. 不能工作;d. 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03)三級傷殘劃分依據:a. 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c. 明顯職業受限;d. 社會交往困難。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和劃分依據 第2張

(04)四級傷殘劃分依據:a.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居住範圍內的活動;c. 職業種類受限;d.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05)五級傷殘劃分依據: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b.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就近的活動;c.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d. 社會交往貧乏。

(06)六級傷殘劃分依據: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b. 各種活動降低;c. 不能勝任原工作;d. 社會交往狹窄。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和劃分依據 第3張

(07)七級傷殘劃分依據: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b.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c. 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d. 社會交往降低。

(08)八級傷殘劃分依據:a.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b. 遠距離流動受限;c. 斷續工作;d. 社會交往受約束。

(09)九級傷殘劃分依據:a.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b.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c. 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傷殘等級評定標準和劃分依據 第4張

(10)十級傷殘劃分依據:a. 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b.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c. 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1)中國的傷殘鑑定並無統一的鑑定標準。不同的物件不同事由導致的傷殘適用不同的傷殘鑑定標準。以下是現實活中比較常見和實用的幾種鑑定標準,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正確的鑑定標準。

(12)工傷職業病勞動能力鑑定【鑑定標準】《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06》【適用範圍】工傷職業病【釋出單位】國家技術監督局【實施日期】2006年5月1日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鑑定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GB 18667-2002)【適用範圍】適用於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釋出單位】公安部【實施日期】2002年12月1日

(13)醫療事故傷殘等級鑑定【鑑定標準】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2002)【適用範圍】醫療事故中常見的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傷殘程度評定。【釋出單位】衛生部【實施日期】2002年9月1日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準【鑑定標準】《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準(試行)》【適用範圍】現役軍人因戰、因公(含職業病)致殘等級評定。【釋出單位】民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解放軍總後勤部【實施日期】2004年11月10日

特別提示

本指南僅供參考,請以實際為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