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所得額通俗的解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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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以權責發生製為原則。應納稅所得額是指按照稅法規定確定納稅人在一定期間所獲得的所有應稅收入減除在該納稅期間依法允許減除的各種支出後的餘額,是計算企業所得稅稅額的計稅依據。

應納稅所得額通俗的解釋是什麼?

應納稅所得額是指按照稅法規定確定納稅人在一定期間所獲得的所有應稅收入減除在該納稅期間依法允許減除的各種支出後的餘額,是計算企業所得稅稅額的計稅依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餘額。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製為原則,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應納稅所得額通俗的解釋是什麼? 第2張

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指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准予扣除專案金額後的餘額。應納稅所得額的正確計算,同成本、費用核算關係密切,直接影響到國家財政收入和企業的稅收負擔。納稅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計算出的應納稅所得額與企業依據財務會計制度計算的會計所得額(會計利潤)往往不一致。當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有關稅收法規不一致時,應當依照國家稅收法規的規定計算繳納所得稅 。

應納稅所得額通俗的解釋是什麼? 第3張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方法:

1、直接法

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

2、間接法

在會計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加或減按照稅法規定調整的專案金額後,即為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總額±納稅調整專案金額

稅收調整專案金額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企業的財務會計處理和稅收規定不一致的應予以調整的金額;二是企業按稅法規定準予扣除的稅收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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