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 | 居民身份證到期換證指南
當身份證有效期滿,持證人可以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換新的有效身份證件。本篇指南適用於全國。
辦理條件
(01)居民身份證日期到達有效期限的。
辦理材料
(01)身份證件:申領人的原身份證件。
(02)戶口簿:申領人的《居民戶口簿》,如果異地辦理,需要攜帶居住證。
(03)申領表格:《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或《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04)相關證明:當地公安機關要求攜帶提交的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01)申領人需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提出居民身份證到期換證的申請。
(02)上交申領人的《居民戶口簿》,進行現場人像和指紋的資訊採集,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03)在指定時間攜帶申領人的原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領取新證件。
(04)若不在戶口所在地,但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有穩定就業、學習、居住的公民,可以攜帶相關證件到居住地所在的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進行申請換證業務,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交驗身份證件辦理換證業務 。
辦理地點
(01)本地辦理:申領人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02)異地辦理:申領人所在居住地的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
辦理時間
(01)北京城鎮地區派出所戶籍接待室:每週七天對外辦公。農村地區派出所:週一到週五工作日的上班時間,週末實行預約辦事制度。郊區分局戶政大廳:週一到週五工作日的上班時間。
(02)其他各地以當地公安機關時間為準。
辦理費用及時限
(01)費用:辦理身份證到期換證業務需要20元。
(02)時限:辦理換證業務後十天到六十天內(按當地公安機關通知為準),攜帶相關證件材料、領取憑證來領取證件。
特別提示
1.公民在換證期間,需要用到居民身份證的,可以去公安機關申請領取臨時身份證。<br/>2.申領人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領取證件的,可讓親屬攜帶申領人的原身份證件及影印件、《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委託書》(標明申領人未能到場的原因、被委託人的基本情況及簽名)到辦理業務的公安機關領取證件。<br/><br/>參考資料來源:<br/>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 _
辦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