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基計劃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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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強基計劃,是教育部開展的招生改革工作,主要是為了選拔培養有志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且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學生。

強基計劃是什麼意思?

2020年1月14日,教育部以教學〔2020〕1號印發《教育部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

《意見》指出,決定自2020年起,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強基計劃)。同時,在部分“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範圍內遴選高校開展試點。教育部將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則,研究確定強基計劃招生高校、專業和規模。2020年起,不再組織開展高校自主招生工作。

目標定位

強基計劃主要選拔培養有志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且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學生。聚焦高階晶片與軟體、智慧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鍵領域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由有關高校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合理安排招生專業。要突出基礎學科的支撐引領作用,重點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及歷史、哲學、古文字學等相關專業招生。建立學科專業的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新形勢要求和招生情況,適時調整強基計劃招生專業。 

強基計劃是什麼意思? 第2張

招生辦法

在保證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多維度考核評價考生的招生模式。高校根據有關拔尖創新人才培養需要,制定強基計劃的招生和培養方案。符合高校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在大學聯考前申請參加強基計劃招生。高校依據考生的大學聯考成績,按在各省(區、市)強基計劃招生名額的一定倍數確定參加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單。考生參加統一大學聯考和高校考核後,高校將考生大學聯考成績、高校綜合考核結果及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綜合成績(其中大學聯考成績所佔比例不得低於85%),根據考生填報志願,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有關高校要認真研究制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並在招生簡章中提前向社會公佈。

對於極少數在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有關高校可制定破格入圍高校考核的條件和破格錄取的辦法、標準,並提前向社會公佈。考生參加統一大學聯考後,由高校組織相關學科領域專家對考生進行嚴格考核,達到錄取標準的,經高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核准後予以破格錄取。破格錄取考生的大學聯考成績原則上不得低於各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併錄取批次省份應單獨劃定相應分數線)。 

培養模式

招生高校要對通過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制定單獨人才培養方案和激勵機制,增強學生的榮譽感和使命感。實施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的高校,要加強對人才培養的統籌。對通過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可單獨編班,配備一流的師資,提供一流的學習條件,創造一流的學術環境與氛圍,實行導師制、小班化等培養模式。暢通成長髮展通道,對學業優秀的學生,高校可在免試推薦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學、獎學金等方面予以優先安排。探索建立本—碩—博銜接的培養模式,本科階段培養要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碩博階段既可在本學科深造,也可探索學科交叉培養。推進科教協同育人,鼓勵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前沿科學中心、整合攻關大平臺和協同創新中心等吸納這些學生參與專案研究,探索建立結合重大科研任務進行人才培養的機制。強化質量保障機制,建立科學化、多階段的動態進出機制,對進入強基計劃的學生進行綜合考查、科學分流。建立在校生、畢業生跟蹤調查機制和人才成長資料庫,根據質量監測和反饋資訊不斷完善培養方案和培養模式,持續改進招生和培養工作。高校要加強對學生的就業教育和指導,積極為關鍵領域輸送高素質後備人才。教育部將加強對強基計劃的政策支援。 

規範管理

高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督,並建立申訴途徑和舉報機制。嚴格組織高校考核,按照國家教育考試有關要求組織實施。筆試、面試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進行,試題按機密級事項管理。面試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籤的方式,過程全程錄音錄影。完善資訊公開公示,落實教育部、省級、校級三級資訊公開制度,合理設定公開範圍,規範公開內容,主動接受監督。嚴肅查處違規行為,對於違規違紀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對於因疏於管理,造成考場秩序混亂、大規模舞弊、招生嚴重違規的高校,取消其強基計劃招生資格,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並追責問責。

強基計劃是什麼意思? 第3張

 

招生規模

起步階段,在部分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如下)範圍內遴選高校開展試點。相關高校可向我部申請並提交相關專業的招生和人才培養一體化方案。我部組織專家綜合考慮高校的辦學定位、人才培養質量、科研專案及平臺建設情況、招生和人才培養方案等因素,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則,研究確定強基計劃招生高校、專業和規模。2020年起,不再組織開展高校自主招生工作。

高校要與各地教育部門充分溝通協商,統籌考慮國家政策與導向、招生定位和培養要求、各地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程序以及中學素質教育推進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在各省(區、市)的強基計劃招生名額,並在各省(區、市)的分省計劃中安排。 

試點高校

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師範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廈門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蘭州大學、國防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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