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保護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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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保護期限是多久?
專利權的保護是一個廣義的概念,其核心是指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對自己的發明創造的排他獨佔權。專利申請授權後,專利權肯定受到保護,但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至授權前,權利也受到保護,只是程度不同,表現形式也不同。

以發明專利申請為例,自申請日起至該申請公佈前,這時申請處於保密階段。這一階段對其權利的保護表現在對該發明專利申請後同樣主題的申請因與其相牴觸而將喪失新穎性,不能授予專利權。自該申請公佈至其授予專利權前這一階段是“臨時保護”階段。在這期間,申請人雖然不能對未經其允許實施其發明的人提起訴訟、予以禁止,但可以要求其支付適當的使用費。如果對方拒絕付費,申請人可以在獲得專利權之後行使提起訴訟的權利。這一階段申請人只有有限的獨佔權。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專利權期滿時應當及時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分別予以登記和公告,並將專利申請文件轉入失效庫。

我國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期限為10年。在1993年申請的外觀設計中,獲得專利權並且專利權保護期限達到10年的不到10%.大多數人申請專利只為獲得專利權證書,從而獲得職稱、稅收等方面的利益。[⑤]因此其在獲得專利權之後並沒有將專利適用於工業商品生產的意識,很多專利因為專利權人的原因而喪失了專利權。有的專利權人則只為獲得短期商業利益,並不將其作為自己的一種品牌產品長期佔領市場。而對於一些實力雄厚且具有戰略眼光的大企業來說,他們希望自己的產品可以長期佔領市場,獲得法律有效保護。對他們講,10年保護期較為短暫。

對於外觀設計,其保護期限在各國法律中不盡相同:外觀設計在日本的保護期為自核準註冊之日起15年;在德國,其保護期限為自申請之日起20年;在英國,其保護期為自注冊之日起5年,可延長4次,每次5年;在美國,其保護期限為自核發證書之日起多年;在法國,其保護期限為自申請之日起25年,經註冊人宣告還可延長25年。可見我國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限與發達國家相比較為短暫。

既然主張實行註冊制與非註冊制並存的保護機制,那麼對於核准註冊的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限可以定為自申請之日起5年,可以續展4次,每次5年。這樣既可以適應那些僅需要對外觀設計進行短期保護的權利人的需要,又可以滿足那些要求長期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大企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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