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著作權保護該如何進行?有哪些規定?

來源:酷知科普網 2.36W

操作方法

注意自己的版權保護,要及時的清理我們電腦和其他用品的病毒,同時要留下自己的文章原創證明,這樣我們在維護自己權利時候就會有理有據了。

網路著作權保護該如何進行?有哪些規定?

對其網路作品進行登記。

根據《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的相關規定,網路著作權人可以將其網路作品在所屬地區的版權局進行著作權登記。此外,《計算機軟體登記辦法》也有類似規定。應該說,著作權登記對於明確著作權權利歸屬、減少紛爭、維護著作權交易安全有著積極的作用,在司法實踐中也是證明力最強的證據。

借用新型技術手段。

網路著作權人可以主動利用一些技術手段,如目前較為流行的數字水印、電子簽名等,對自己的網路作品進行標識。這樣就使得作者的身份在作品傳播過程中始終能夠得到辨析。事實上,目前一種全新的、快捷方便的數字時代版權自助保護方式——“時間戳”服務已經得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的認可,加蓋了時間戳的資料電文(電子檔案)可以作為有效的法律證據。因此,網路作品作者及時申請時間戳,獲得第一時間作品存在及內容完整性證明,將有利於維護自己的作者權益。

提供創作網路作品的原始資料-申請文字或美術著作權。

網路作品作者可以提供與創作網路作品相關的檔案或資料,一個作品的形成至少要經過思想階段、構思階段和表達階段。比如文字作品,作者可以提供比如紙質手稿、創作時的文章大綱、思路圖紙等,又比如攝影作品,則可以提供膠捲底片、數碼照片原圖等。總之,一切有助於證明作品的來源、作品的創作過程和作者的原創份的檔案和資料都可以提交。

網路註冊賬號和密碼驗證。

這是目前司法實踐中較為常見的一種認定方法。一般來說,網路使用者註冊後會獲得賬號、密碼和網址,並只由其註冊人掌握、使用。文章的上載、刪除工作亦只能由註冊人完成。因此,當事人只要能證明其能夠順利地登陸個人網路平臺,並能完成修改密碼、發表作品等操作,那麼在無相反證據證明的情況下,可以確定他就是其網路虛擬身份對應的真實作者。同時,為了增強上述方法的證明力,當事人可以通過公證來提升相關資料的可信度。

由網站服務提供商提供網路著作權人身份的證明資料。

在網路上發表作品的作者,一般都需要利用相關網站服務商提供的服務和平臺,比如註冊成為某論壇的使用者、使用網站的郵箱、使用網站提供的個人主頁或空間。因此,如果法院認為網路著作權人自行出具的電子資料可信度低,則可以對網路服務商進行取證,要求網路服務商提供能夠證明該著作權人的相關資訊,如使用者名稱、註冊資訊、郵箱地址等。在推廣網站實名制的前提下,這種方式將會發生更大的作用,如目前新浪微博等微部落格採用加V的方式對作者身份進行認定不失為一種有效方法。

網路著作權保護有哪些規定?

1、傳統著作權適用法律保護的範圍對網路著作權依然適用。

2、對網路著作權,我國法律新增了著作權中的資訊網路傳播權,擴大了以往傳統著作權的保護範圍。

3、針對計算機資訊方面我國加大了對網路著作權的監管力度和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網路作品可以向網路著作權相關登記中心進行登記,既方便了管理也有利於著作權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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