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申請註冊商標的資格和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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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這個競爭激烈的時代,商標是企業用來區別自身產品和同類產品的標誌,如果企業想要在競爭對手中脫穎而出的話,就可以對自己企業產品的商標進行申請註冊。那麼,在法律上,廣東申請註冊商標的資格和條件是怎樣的呢?今天小編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廣東申請註冊商標的資格和條件是什麼?

操作方法

(01)廣東申請註冊商標的資格和條件我國《商標法》對商標註冊申請人和申請註冊的商標都規定了應當具備的條件,只有符合規定條件的才能獲准註冊。首先,商標註冊的我國申請人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其次,申請註冊的商標應具備以下條件:1.申請註冊的商標必須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即必須是文字、圖形或其組合,否則不能作為商標使用。2.商標使用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應當具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其中顯著性是指應具有其明顯的特色。3.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圖形。4.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與被撤銷或者登出未滿一年的註冊商標相同或類似。但如果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申請註冊與因連續3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銷的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則不受這一條件的限制。5.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與他人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已經註冊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類似。

廣東申請註冊商標的資格和條件是什麼? 第2張

廣東商標註冊程式:

(01)申請與申請代理(1)外國人在中國申請商標註冊的,應當委託國家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即實行強制代理制。(2)未經授權,代理人、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註冊,後者提出異議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02)受理商標局受理後認為需要補正檔案或者手續的,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

(03)初審對申請註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商標註冊申請檔案之日起9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本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經初步審定與他人的在先權利相沖突或者不合格者,駁回申請,不與公告。

(04)異議初審後的商標,自公告之日其3個月內,為異議期,任何人均可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商標局要予以核准註冊,有異議的,商標局應聽取異議人、被異議人陳述事實、理由,並裁定。

(05)救濟方式凡對上述商標局做出的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決定不服者,以及對商標局就異議做出的裁定不服者,均可在收到通知15日內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複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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