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的申請書怎麼寫
每個人都希望有一個好聽又有內涵的名字,名字是由父母起的,成年的時候如果對自己的名字不滿意的,可以依據法律的規定向户籍登記機關提出變更名字的申請,那麼改名字的申請書怎麼寫?下面由為小編進行解答。
一、改名字的申請書怎麼寫
變更名字申請書
尊敬的領導:
本人現用名:xxx,性別:x,民族:xx;户籍住址:
出生日期:,身份證編號:
由於當初登記之時出現錯誤導致使用此現用名,後在家裏一直使用xxx名,上學時以及在外打工期間也一直使用xxx名,因為和身份證上的名字不一致,給我的日常生活帶來了許多不便,造成了很多苦惱。
根據《
及《
以上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xxx,更改為:xxx.本人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願貴所充分理解一個公民的改名意願,謹請領導批准為盼,申請人深表感謝!
此致敬禮
申請人:xxx
2014年2月19日
二、更改名字的法律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三、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
1、寫更名申請
2、到街道或單位的證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別提醒,如果是學生就到學校開證明,只需證明是本校學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門申請更名,填更名申請表格,需要加蓋户籍專用章,管片民警簽字,所長簽字;
4、到縣級户籍部門簽字;
5、公證;按要求超過16週歲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證;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門簽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別提醒,未滿16週歲無此步驟;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門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資料:户口本,身份證,2張1寸照片,工本費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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