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量衡分別指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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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計量長短的用的器具;量—測定計算容積的器皿;衡—測量物體輕重的工具。

度量衡分別指什麼?

 

度量衡是指在日常生活中用於計量物體長短、容積、輕重的物體的統稱。度量衡的發展大約始於原始社會末期。因地域和國情不同計量統計方式不同。

度量衡分別指什麼? 第2張

“度”詳解長度單位的名稱,產生很早,上古時都是以人身體的某個部分或某種動作為命名依據的,例如寸、咫、尺、丈、尋、常、仞等都是。在這些名稱中,尺是長度的基本單位。一尺的長度與一手的長相近,容易識別,所以古時就有“布手知尺”、“尺者識也”等的說法。此外,仞是量深度的實用單位,並且單獨構成一個系統。仞與尺的比例關係,一向沒有明確的定數,說一仞為四尺、五尺六寸、七尺、八尺的都有,一般認為是八尺。周代以前的長度單位的名稱,經過《漢書·律曆志》的整理,保留了寸、尺、丈三個,並在寸位以下加一“分”位,丈位以上加一“引”位,都是十進,這就是所謂五度。長度的小單位,一般都是算數學者使用的。所謂“度長短者,不失毫釐”,只是表示測量時應該具有微小數的精度的意思。《孫子算經》捲上有“蠶所吐絲為忽,十忽為一秒,十秒為一毫,十毫為一釐,十釐為一分”的說法。這些十退位的分、釐、毫、秒、忽成為算術上專用的小數名稱和長度小單位名稱。到了宋代,把秒改為絲。清末時把長度小單位定到毫位為止。

度量衡分別指什麼? 第3張

“量”詳解量器是封建社會計量農產品多少的主要器具,因此容量的計量產生最早,它的單位名稱也最複雜。在《左傳》、《周禮》、《儀禮》、《爾雅》等經典著作中都有關於容量單位的記載,其專用名稱有升、鬥、斛、豆、區、釜、鍾以及溢、掬等。同長度一樣,周代以前容量單位也是用人的身體計量,以一手所能盛的叫作溢,兩手合盛的叫作掬,掬是最初的基本的容量單位。《小爾雅·廣量》說“掬四謂之豆”,《左傳·昭公三年》說“四升為豆”,這兩種說法是相通的,就是說掬也就是升。升的本義是“登”、“進”的意思,兩手所盛是基本的容量數,然後從這個數登進,按四進有豆、區、釜,按十進有鬥、斛。所以升(亦即掬)是容量的基本單位。後來《漢書·律曆志》對容量單位作了系統的整理,命名為龠、合、升、鬥、斛五量,一合等於二龠,合以下都是十進(宋以後一斛為五斗)。升是容量的基本單位,鬥和斛則為實用單位。至於《說苑·辨物》雲“十龠為一合”,說法有所不同,可資參考。附帶提一下石,石本來是重量單位,為一百二十斤,但自秦漢開始,石也作為容量單位,與斛相等。關於容量的小單位,《孫子算經》捲上說:“六粟為一圭,十圭為抄,十抄為撮,十撮為勺,十勺為合。”這樣,六粟為一圭(一說,十粟為一圭),其餘圭、抄、撮、勺以及合、升、鬥、斛八個單位,都是十進。這種計算方法,自漢代以後一直都在採用。

度量衡分別指什麼? 第4張

“衡”詳解很早以來,銖、兩、斤、鈞、石五者都用作重量的單位。但古時對重量單位的說法複雜不一。例如《孫子算經》捲上:“稱之所起,起於黍,十黍為一絫(“累”的古字),十絫為一銖,二十四銖為一兩。”《說苑?辨物》:“十粟重一圭,十圭重一銖。”《說文·金部》:“錙,六銖也。”《淮南子·銓言》高誘注:“六兩曰錙。”《玉篇·金部》;“鎰,二十兩。”《集韻·質韻》:“二十四兩為鎰。”等等。“黍”、“粟”、“絫”、“圭”等,都是借用粟黍和圭璧的名稱,實際上早已不用。“錙”、“鎰”及“鍰”、“釿”等都是借用錢幣的名稱,也早就不用。所以各家說法有種種不同。自《漢書·律曆志》把銖、兩、斤、鈞、石這五個單位命名為五權之後,名稱就比較一致起來,直至唐代都沒有改變。其進位方法頗值一提: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關於使用兩以下的錢、分、釐、毫、絲、忽等小單位,南朝 樑陶弘景《名醫別錄》曾說:“分劑之名,古與今異,古無分之名,今則以十黍為一銖,六銖為一分,四分成一兩。”唐蘇敬注云:“六銖為一分,即二錢半也。”可見自唐代起已把本作為貨幣的“錢”當作重量單位,並且“積十錢為一兩”,但那時分的進位還沒有確定為錢的十分之一。再說分、釐、毫、絲、忽等,原是小數名稱,後從長度借用為重量單位名稱,自宋代開始定為錢的十退小單位。宋代權衡的改制廢棄了銖、絫、黍等名稱,其重量單位名稱自大到小依次為石、鈞、斤、兩、錢、分、釐、毫、絲、忽,其進位方法已如前述。宋制衡量一直沿用至元明清,很少改易。但有一點須指出,宋元明清之醫方,凡言“分”者,是分釐之“分”,而晉唐時一分則為兩錢半,二者不同。度量衡的發展度量衡的發展大約始於原始社會末期。傳說黃帝“設五量”,“少昊同度量,調律呂”。度量衡單位最初都與人體相關:“布手知尺,布指知寸”、“一手之盛謂之溢,兩手謂之掬”。這時的單位尚有因人而異的弊病。《史記·五帝本紀》:“歲二月,東巡狩,至於岱宗,祡,望秩於山川。遂見東方君長,合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脩五禮五玉三帛二生一死為摯,如五器,卒乃復。”《史記·夏本紀》中記載禹“身為度,稱以出”,則表明當時已經以名人為標準進行單位的統一,出現了最早的法定單位。距今5000年前的大地灣仰韶晚期房F901中出土的一組陶質量具,是迄今為止,我國發現最早的量器。大地灣這套陶質古量器,出土於房F901的主室中(前堂);主要有泥質槽狀條形盤、夾細砂長柄麻花耳鏟形抄、泥質單環耳箕形抄、泥質帶蓋四把深腹罐等。其中條形盤的容積約為264.3立方厘米;鏟形抄的自然盛穀物容積約為2650.7立方厘米;箕形抄的自然盛穀物容積約為5288.4立方厘米;四把深腹罐的容積約為26082.1立方厘米。由此可以看出,除箕形抄是鏟形抄的二倍外,其餘三件的關係都是以十倍的遞增之數。為了與古代量具名稱相貼切,我們將在其相應容量的名稱上冠以升、鬥、斛之稱謂,即可稱為"條升、抄鬥、四把斛"等,另外,在大地灣仰韶早期遺蹟中出土的幾件骨匕和鏟形器上多見有等距離的圓點形鑽窩刻度,並在窩內塗有紅色顏料,它們應為當時測定某些東西長寬地尺度。包括前述F901內所出的一組陶質量具在內,它們都是我國最早“度、量、衡”器的實物佐證;並將我國度量衡實物史提前了二三千年。同時,這些度量衡具的發現也為研究我國古代分配製度、度量衡史以及十進位制的起源等,提供了非常珍貴的實物資料。商代遺址出土有骨尺、牙尺,長度約合16釐米,與中等身材的人大拇指和食指伸開後的指端距離相當。尺上的分寸刻劃採用十進位,它和青銅器一樣,反映了當時的生產和技術水平。春秋戰國時期,群雄並立,各國度量衡大小不一。秦始皇統一全國後,推行“一法度衡石丈尺,車同軌 ,書同文字”(車同軌、書同文、錢同幣、幣同形、度同尺、權同衡、行同倫、一法度。),頒發統一度量衡詔書,制定了一套嚴格的管理制度,商代牙尺為中國2000多年封建社會的度量衡制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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