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逾期未審驗的危害

來源:酷知科普網 1.33W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的規定,超過換證時限一年以上的,車輛管理所有者應當登出機動車駕駛證並在登記資料中註明。因此,駕駛證換證最晚不超過換證時限一年以上。如果從上次年檢開始計算,365天為一個年檢週期,超過上次年檢日期即為脫審。本文將介紹駕駛證逾期未審驗的危害,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駕駛證逾期未審驗的危害

駕駛證逾期未審驗的危害

(01)發生事故無法理賠:根據機動車保險相關規定,駕駛人的駕駛證未按規定審驗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將無法獲得理賠。

(02)一旦上路將被查處: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39號)第九十五條規定,逾期不參加審驗仍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03)連續三個週期不審驗將被登出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39號)第七十八條規定,連續三個記分週期不參加審驗的,車輛管理所將登出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並通知機動車駕駛人在三十日內辦理降級換證業務;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降級換證業務的,車輛管理所將公告登出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作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