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積金提取新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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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無房(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職工,只要連續繳存公積金滿3個月,無需租金髮票、稅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根據當地市場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積,確定租房提取額度。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2020年公積金提取新規有哪些?

2020年公積金提取新規具體如下:

1、取消房租支出佔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要提供完稅證明和租賃合同備案,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聯合出臺新規定,放寬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

2、租住商品住房只要能夠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按當地市場租金水平和租房面積,再確定租房提取額度。租住公共租賃住房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按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2020年公積金提取新規有哪些? 第2張

3、為提高提取稽核效率,新規定要求繳存職工提取申請資料齊全,稽核無誤後應即時辦理。需對申請資料再做進一步核查時,應在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

2020年公積金提取新規有哪些? 第3張

4、住建部、財政部、央行發出通知: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這表示今後無房(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職工,只要連續繳存公積金滿3個月,那麼就無需租金髮票、稅票,也是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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