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示的寫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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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示的寫作方法

定義

保證書是個人、集體、單位,為響應上級號召開展工作、完成任務或做錯了事,犯了錯誤並決心改正面提出保證時使用的專用書信信或文字材料。

結構

首部。主要包括標題和主送機關兩個專案內容。
1、標題。請示的標題一般有兩種書寫方式:一種是有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構成。如《***組關於*******的請示》;另一種是由事和文種構成,如《關於*******的請示》
2、受文領導。每份請示只能寫一個受文領導,不能多頭請示。
  

正文,其結構一般由開頭、主體、結語構成。
1、 開頭。主要交代請示的理由。
2、 主題。主要說明請示事項,它是向上級機關提出的具體請求,這部分內容要單一,只宜請求一件事。
3、 結語。另起一段,其習慣用語有"當否,請批示"、"妥否、請批覆"、"以上請示,請予審批"、"以上請
示,呈請核准"或"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轉各部門予以執行"。

尾部,其主要結構為落款與成文時間兩部分。

文章特點

針對性。
只有本單位許可權範圍內無法決定的重大事項,如重要決定、重要決策、人事安排等問題,以及在工作中遇到的新問題、新情況或克服不了的困難,才可用"請示"行文。請示上級給予指示、決斷或答覆、
批准。因而"請示"具有很強的針對性。

呈批性。
請示是有針對性的上行文,上級領導對於呈報的請示事項,無論同意與否,都必須給予明確的"批覆"迴文。

單一性。
請示應一文一事,一般只寫一個受文領導,即使需要同時呈送其他領導,也只能用抄送形式。

時效性。
請示是針對本單位當前工作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求得上級單位指示、批准的公文,如能及時發出,就會使問題得以及時解決。

方法

請示事項一般時間性較強,一般都是急需明確和解決的,否則會影響正常工作。

應一事一請示。

一般主送一個單位/部門,防止多頭主送,對於其他單位/部門,應進行抄送,但不得抄送下級機關。

應按隸屬關係逐級請示,一般情況不得越級請示,如卻有需求,應同時抄送直接主管部門。

請示的寫作方法 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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