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變更說明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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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軟體著作權是指計算機軟體開發者依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其軟體作品享有的各個專案的專有權利。那麼如果軟體權利人想要變更著作權該怎麼去做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下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變更說明是怎樣的?

操作方法

(01)申請須知1、軟體著作權登記人或合同登記人可以對已登記的事項做變更或者補充登記。2、允許變更的事項:軟體名稱(包括全稱、簡稱和版本號);申請人可以申請軟體版本號的變更,但僅限於版本號前加“V”或去掉“V”的變更。著作權人的姓名或名稱;3、允許補充的事項: 首次發表日期;未發表的軟體登記後,在軟體發表之後,針對發表日期可以辦理補充登記; 4、不允許變更或補充的事項:軟體表達(功能的增加或修改)的變化; 軟體權利發生轉移;開發完成日期、首次發表日期等事項的變更;

(02)辦理流程填寫申請表-----提交申請檔案----繳納申請費----登記機構受理申請----補正申請檔案(非必須程式)----取得證明注:辦理變更或補充登記申請前需先做軟體登記概況查詢。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變更說明是怎樣的? 第2張

(03)填寫申請表在中心網站上,首先進行使用者註冊,然後使用者登陸,線上按要求填寫申請表後,確認、提交併列印。

(04)提交申請檔案申請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記申請檔案。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變更說明是怎樣的? 第3張

(05)繳納申請費申請檔案符合受理要求時,軟體登記機構發出繳費通知,申請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繳納費用。

(06)登記機構受理申請申請檔案符合受理要求並繳納申請費的,登記機構在規定的期限內予以受理,並向申請人或代理人發出受理通知書及繳費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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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補正程式申請檔案存在缺陷的,申請人或代理人應在規定期限內補正,逾期不補正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經補正仍不符合登記辦法的,登記機構將不予登記並書面通知申請人或代理人。

(08)獲得證明申請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後,申請人或代理人可登記我中心網站,查閱軟體登記事項變更或補充登記公告。北京地區的申請人或代理人在查閱到所申請軟體的登記公告後,可持受理通知書原件在該軟體登記公告發布3個工作日後,到我中心版權登記大廳領取證明。申請人或代理人的聯絡地址是外地的,我中心將按照申請表中所填寫的地址郵寄證書,請務必在申請表中填寫正確的聯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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