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專利授權之後的修改方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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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作為智慧財產權發展較早的國家之一,在專利修改方面也有著獨到的見解。小編在下面的指南中分享給大家美國專利授權之後的修改方式是什麼?

操作方法

(01)更正證書  根據美國專利法規定,專利申請人可以通過更正證書對授權後專利檔案中的錯誤進行訂正,所謂的較小印刷錯誤的修改即包括對拼錯的單詞、遺漏轉讓人名字或者錯將修改後的權利要求印刷成了修改前的權利要求等。該類錯誤的訂正須基於失誤和非欺騙的意圖。

美國專利授權之後的修改方式是什麼?

(02)申請再頒專利  專利權人發現授權專利中存在無法通過更正宣告或放棄權利宣告進行彌補的錯誤時,可主動放棄原來的專利並遞交再頒申請,要求專利審查部門對該專利權利要求再次進行審查。再頒申請被授予專利權時,原專利即被視為放棄,再頒專利的到期日期就是原專利原本的到期日期。再頒專利必須得到原說明書公開的支援,但在獲得原說明書的公開支援下,允許申請人在原專利授權日起2年內,提出擴大權利範圍再頒申請。

美國專利授權之後的修改方式是什麼? 第2張

(03)單方再審中的修改  在單方再審程式中,專利權人、被許可人,甚至是美國專利商標局負責人均可引用專利或印刷出版物,向美國專利商標局請求再審。若美國專利商標局接受單方再審請求,則專利權人可以在對美國專利商標局的陳述環節中,要求修改權利要求以縮小專利保護範圍、考慮新的權利要求、刪除權利要求等,但在再審過程中不能引入新的主題。

美國專利授權之後的修改方式是什麼? 第3張

(04)雙方重審中的修改  與上文所述的單方再審制度相比,美國專利商標局給予了第三方請求者更多的參與機會。在該程式下,專利權人一般來說可修改一次,刪除被挑戰的權利要求,增加權利要求作為替代。修改時,不得擴大專利保護的範圍,也不得引入新的主題。但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做其他修改。對於這裡所指的“其他修改”,則需根據不同的情形進行分析確定。

美國專利授權之後的修改方式是什麼? 第4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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