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4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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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公寓40年產權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公寓4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購買公寓40年產權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四十條: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登出登記。

第四十一條: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需要續期的,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重新簽訂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登記。

公寓4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第2張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規定:

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由市、縣人民政府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出讓的每幅地塊、用途、年限和其他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會同都市計畫、建設、房產管理部門共同擬定方案,按照國務院規定,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實施。

公寓4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第3張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出讓方和市、縣人民政府都市計畫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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